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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家蔬菜档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

2023-10-24 15:42: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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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温可金蔬菜档,该蔬菜档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温可金蔬菜档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64GN54M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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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379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佛山市南海区温可金蔬菜档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圆整(¥1360.00); 3、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3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0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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