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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老李窗帘店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被处罚

2023-10-19 11:0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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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老李窗帘店,该店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电市监处罚〔2023〕58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07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06年8月25日登记成立,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为2019年度年度报告报送的法定日期,由于疫情原因,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不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1月5日被本局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700元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老李窗帘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4YN6T60W----------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18

处罚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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