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平市味香皇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市监处字〔2023〕057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市味香皇食品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8359408698XW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志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开市监处字〔2023〕057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16日在经营场所生产了5箱一品鲜酿造酱油(净含量:800毫升,质量等级:三级,生产日期:2023年4月16日),成本价每箱为83元,销售价每箱为88元,货值金额共计440元。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230002-XBJ35380),该报告中上述商品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3年8月8日止,当事人已售出5箱上述的一品鲜酿造酱油预包装食品,违法所得共计25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5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6 | ||||
处罚机关 |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