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安徽省药监局公布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2023-10-17 14:21: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10期)。

据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不合格样品相关情况如下:

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茯苓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浸出物】。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2023年第10期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

序号检品名称被抽样单位标示生产单位批号包装规格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项目报告书编号备注
1苍术安徽华景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220201塑料袋/统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 SZ2022-C0518
2茯苓片安徽华景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210402塑料袋/统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水分
【浸出物】 
SZ2022-C0519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