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鑫尔顿电器厂,该电器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鑫尔顿电器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57EEA000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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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顺市监一队罚罚字〔2023〕3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14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JZY-898A型家用燃气灶具共15台,上述产品的销售价是**元/台,该批次产品货值为645元,上述产品已全部对外售出,获违法所得64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壹仟零伍拾元(10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佰肆拾伍元(645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陆佰玖拾伍元(1695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64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