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茂名】茂南区新哥生鲜店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鸡蛋”被处罚

2023-10-13 13:5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南区新哥生鲜店,该店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鸡蛋”。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3〕28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552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鸡蛋”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一、罚款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鸡蛋”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南区新哥生鲜店(经营者:郭伟桃)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2MA57591K4Q----------郭**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11

处罚机关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荣成市各大海洋牧场海上养殖区 ...

  • 我国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示范船“三峡 ...

  • 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种植的传统 ...

  • 广东省广宁县不断扩展竹材料应用范围 ...

  • 广东省肇庆市全力打造国内一流新能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