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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俊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13 10:1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俊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05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0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俊源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EDTT10
工商注册号11011302592886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赵俊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的行为违反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10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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