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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博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12 21:42: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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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博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应急罚〔2023〕180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博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7YE59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杨文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越)应急罚〔2023〕1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管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0

处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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