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台山市大江镇荟翠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市监处罚〔2023〕316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大江镇荟翠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781MA4XM1EE0Q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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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兆喜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市监处罚〔2023〕31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 | ||||
违法事实 | 其他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和和第六十条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未依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拉芳滋润柔滑活性营养护发素(净含量:300ml;限用日期:2021/02/02)”2瓶、“四季美人倍润去屑洗发露(超爽止痒;净含量:200ml;限期使用日期:2018/12/04)”1瓶、“四季美人倍润去屑洗发露(染烫修护;净含量:200ml;限期使用日期:2018/12/04)”1瓶; 3、对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罚款2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0 | ||||
处罚机关 |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