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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顺龙综执行罚罚字〔2023〕121号

2023-10-09 15:2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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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440606C03741418T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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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综执行罚罚字〔2023〕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于2008年1月至2011年10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SD-G-04-01-05-20地块(宗地号:133013-W014)面积为1021.91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建设,到调查结束时止,已建成水泥硬底化地面,用作公共道路使用,2011年10月后没有对上述地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设施的行为。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调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SD-G-04-01-05-20地块违法用地案件的复函》,该地块1021.91平方米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前皆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该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的上一年度地类(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中,有650.73平方米为现状农用地,余下371.18平方米为现状建设用地。该地块权属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圆肆角(¥16726.4,地类中:371.18平方米为现状建设用地,按10元/平方米;650.73平方米为现状农用地(不涉及耕地),按20元/平方米计算);2、没收非法占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 SD-G-04-01-05-20 地块(宗地号:133013-W014)面积为 1021.91 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罚款金额(万元)1.672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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