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1440606C03741418T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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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左**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综执行罚罚字〔2023〕12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于2008年1月至2011年10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SD-G-04-01-05-20地块(宗地号:133013-W014)面积为1021.91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建设,到调查结束时止,已建成水泥硬底化地面,用作公共道路使用,2011年10月后没有对上述地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设施的行为。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调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SD-G-04-01-05-20地块违法用地案件的复函》,该地块1021.91平方米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前皆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该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的上一年度地类(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中,有650.73平方米为现状农用地,余下371.18平方米为现状建设用地。该地块权属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没收 |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圆肆角(¥16726.4,地类中:371.18平方米为现状建设用地,按10元/平方米;650.73平方米为现状农用地(不涉及耕地),按20元/平方米计算);2、没收非法占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海工业区 SD-G-04-01-05-20 地块(宗地号:133013-W014)面积为 1021.91 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 ||||
罚款金额(万元) | 1.67264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0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