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欧邦金展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2023-10-09 15:26: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欧邦金展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欧邦金展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5AFW93G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321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佛山欧邦金展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七)项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3.没收非法财物,“云南老红糖”(净含量:200g,生产许可证号:SC10653011158083,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01月05日)12瓶。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组 ...

  •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结束,各地企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迎中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中秋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