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四十八期)。涉及洛川便民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3〕98号 | 洛川便民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案 | 洛川便民加油站 | 916106297769676578 | 贠延海 | 当事人销售的92#车用汽油甲醇含量不符合GB17930-2016《车用汽油》92号(VIB)质量指标要求。在涉案92#车用汽油被查封期间变卖了涉案92#车用汽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尚未销售的涉案92#车用汽油897.44升; 2.罚款332116.29元(货值金额的3倍); 3.没收违法所得16964.4元。 | 主动履行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6日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