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上辇亿德肉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974号。
经调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生产大枣馒头2个多月,生产大枣馒头3000余个,以1元/个售出。违法所得3000元。焦糖色标签明确标明使用范围与使用量,其中不包含糕点面食制品或者小麦粉制品的使用。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顺市监处罚〔2023〕2974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上辇亿德肉食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102520517M |
工商注册号 | 110113005980719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孙荣桓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生产大枣馒头2个多月,生产大枣馒头3000余个,以1元/个售出。违法所得3000元。焦糖色标签明确标明使用范围与使用量,其中不包含糕点面食制品或者小麦粉制品的使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3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9-0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