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661551803J |
工商注册号 | 11010601016952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克兰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在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冰激凌等食品,未取得小食杂店备案。2023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要求关停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办理小食杂店备案且继续销售食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关停,要求现场所售食品退回供货商处理。当事人经营期间总计销售金额1005元。总计货值金额为2153元,违法所得1005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00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0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