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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3-09-21 16:5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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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661551803J

工商注册号

110106010169523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孙克兰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在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冰激凌等食品,未取得小食杂店备案。2023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要求关停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办理小食杂店备案且继续销售食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关停,要求现场所售食品退回供货商处理。当事人经营期间总计销售金额1005元。总计货值金额为2153元,违法所得1005元。

处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7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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