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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魏善庄宏翠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罚〔2023〕1853号

2023-09-21 10:06: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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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魏善庄宏翠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85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魏善庄宏翠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5MA00M9GC19
工商注册号110115601153596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查,北京魏善庄宏翠商店于2022年11月2日,从北京宇兴利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0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净含量为122g,保质期8个月(常温)的徽祥老奶奶花生米。进价2.5元/袋,售价5元/袋。2023年06月04日,当事人售出1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保质期8个月(常温)的徽祥老奶奶花生米,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2023年06月05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2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保质期8个月(常温)的徽祥老奶奶花生米,执法人员责令商家下架上述过期食品,自行保存不得销售。经核算,过期食品货值金额15元,违法所得5元。 另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为60㎡,符合《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对经营场所面积的要求。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保质期8个月(常温)的徽祥老奶奶花生米。没收违法所得:5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9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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