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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顺恒鑫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商品被处罚

2023-09-21 10:06: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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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京顺恒鑫商店,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京顺恒鑫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00FJWG5K
工商注册号11011360427271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路**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3月5日从北京骏业腾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味家”牌棉签(生产日期:2020年7月15日,保质期:3年),进价3.0元/盒,售价6.0元/盒,标注生产日期2020/07/15,保质期3年,共购进10盒,共计价款30元。当事人于2022年3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销售9盒,均在保质期内,于2023年8月2日销售1盒,已超保质期,截至2023年8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现场及库存均已售空,未能全部召回。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商品的货值金额6.0元,违法所得3.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2元;没收违法所得:3元;
罚款金额(万元)0.00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9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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