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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万鹏伟生鲜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罚〔2023〕1854号

2023-09-21 10:06: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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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万鹏伟生鲜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8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万鹏伟生鲜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KDU1U16
工商注册号11011503624166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何*
违法行为类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敬贤家园南里D区4号楼一层103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时制售炸鸡腿、炸鸡叉骨等炸物,但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2023年6月21日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期间当事人拒不改正上述行为仍然从事炸物制售。
处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9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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