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海上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30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海市监处罚〔2023〕9305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海上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8022838XQ |
工商注册号 | NaN/NaN/NaN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杨京华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陆家村鸡蛋、小浣熊干脆面是从北京辽兴通达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 再查,生产日期2023年03月21日的陆家村鸡蛋,2023年03月21日购进5包,购进价格为18元/包,共花费90元,销售价格为25.8元/包,当事人自述2023年05月05日前(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销售4包;2023年5月24日销售1包,上述预包装食品已全部销售,故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25.8元,违法所得25.8元;生产日期2023年04月17日的陆家村鸡蛋,2023年04月17日购进5包,购进价格为18元/包,共花费90元,销售价格为25.8元/包,当事人自述2023年5月31日前(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销售4包,2023年06月02日销售1包,上述预包装食品已全部销售,故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25.8元,违法所得25.8元;生产日期2023年01月11日的陆家村鸡蛋,2023年03月21日购进10包,购进价格为1元/包,共花费10元,销售价格为1.3元/包,当事人自述2023年07月11日前(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销售6包;2023年07月13日销售1包,2023年07月14日销售3包,上述预包装食品已全部销售,故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5.2元,违法所得5.2元。 综上所述,故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56.8元,违法所得56.8元。同时当事人拥有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建立进货台账。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6.8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56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5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05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