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宜质发商贸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508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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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宜质发商贸中心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05MABM2E6H3P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605107880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的“香蕉”是于2023年3月27日在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共采购1箱,合计20公斤,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13.96元/kg。2023年3月27日抽检时抽样基数:14KG,抽样数量:4.655KG,据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95.44元,违法所得为195.44元。被抽检批次的“豇豆”是于2023年3月27日在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合计10公斤,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25.6元/kg。2023年3月27日抽检时抽样基数:7KG,抽样数量:3.67KG,据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79.2元,违法所得为179.2元。被抽检批次的“螺丝椒”是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共计1箱,合计20公斤,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27.5元/kg。2023年5月27日抽检时抽样基数:15KG,抽样数量:3.5KG,据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12.5元,违法所得为412.5元。综上,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787.14元,违法所得共计787.14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87.14元罚款:2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29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