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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森隆鑫便利店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5100元

2023-09-05 15:1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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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奥森隆鑫便利店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过期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08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奥森隆鑫便利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UCL40Y
工商注册号11010502933851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北京奥森隆鑫便利店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销售了一瓶温格华(魔幻云,绿)起泡酒,单价52元/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01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722天;销售了一瓶温哥华(魔幻云,紫)起泡酒,单价52元/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743天。当事人上述行为中,违法所得总计:104元,货值金额:130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4元;
罚款金额(万元)0.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0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29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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