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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宝肌瑗化妆品店经营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处罚

2023-09-04 16:06: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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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禅城区宝肌瑗化妆品店,该店经营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宝肌瑗化妆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4MA529UYK9E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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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祖市监处罚〔2023〕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一)警告; (二)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1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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