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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一商店被处罚

2023-09-04 16:04: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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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王顺商店,该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29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王顺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9MA01L6AD9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12月01日,以5.5元/袋购进王致和牌红豆沙5袋。2023年06月09日之前售出4袋,2023年06月09日当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王致和牌红豆沙1袋,售出价为7元/袋。该批次王致和牌红豆沙当前无库存。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是7元,违法所得7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7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29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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