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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蜀都豆花庄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9-04 14:05: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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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蜀都豆花庄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2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蜀都豆花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22573T
工商注册号11010800437864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吴**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2023年7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招牌为“龙船码头”,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型餐饮。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未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后厨卫生脏乱,食品贮存过程中,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排水管道与地漏间有缝隙,食品经营场所内有蟑螂等虫害尸体、蟑迹。我局于2023年7月5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7月20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定期清理打扫食品加工区域,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21日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后厨环境卫生不洁,食品贮存过程中,仍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排水管道与地漏间有缝隙,食品经营场所内有蟑迹。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29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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