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3年第24号。
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于部分标称生产、经营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和拒绝签收等原因造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其中涉及3批次非医用口罩,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受检企业名称 | 受检企业属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属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产品等级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1 | 洛阳凌强商贸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安庆熊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标称) | 安徽省 | 儿童立体款一次性口罩(非医用) | / | 9x9.5/9x11.5厘米 | / | XT202207 | 不合格 | 防护效果、初始过滤效率-NaCL颗粒物 |
2 | 南阳市新华城市广场嘉美洗化副食经销店 | 南阳市 | 仙桃市利之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标称) | 湖北省 | 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 | / | 175×95MM | D级 | 2022/7/23 | 不合格 | 初始过滤效率-NaCL颗粒物、初始过滤效率-油性颗粒物 |
3 | 社旗县锦汇商贸有限公司 | 南阳市 | 义乌市启迪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称) | 浙江省 | 一次性3D立体口罩(非医用) | 启迪星(标称) | 14cm×18cm | D级 | 2022/11/1 | 不合格 | 初始过滤效率-NaCL颗粒物、防护效果 |
产品标称生产、经营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抽查结果。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0371-65566836
异议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熊儿河路79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异议处理负责人收。邮编:4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