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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皓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8-31 12:08: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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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皓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皓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W4FW4A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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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包含“七一建党节 1921-2023 庆祝建党102周年 红色电影专场 欢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场观影”、“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 皓天影城举办红色电影庆‘七一’包场活动”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三)、(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8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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