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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生微纳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2023-08-25 09:55: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3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合生微纳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97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97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合生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C67707
工商注册号11011402301301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夏芳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调查,当事人在北京合生微纳科技有限公司网站页面“http://www.bjhswn.com/wsjj.html”的宣传中有“北京合生微纳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销售检测仪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自主开发、生产的同时还依托国内外大型研究机构和军工企业,进行高尖端检测仪器的合作开发,并承担相关产品国际进出口贸易。”的用语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搜索范围,加强宣传,吸引顾客。为了降低广告成本支出,通过淘 宝网上找人帮忙设计、制作,费用共计1000元。因无法联系到广告设计、制作者,执法人员无法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23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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