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佳汇优选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29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门市监处罚〔2023〕29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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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佳汇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MA04EWRF93 |
工商注册号 | 11010903183424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雅文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北京佳汇优选商贸有限公司(门头牌匾为好又多生鲜超市)于2022年10月8日购进了两箱60袋汤 达 人韩式牛肉汤面,单价为3.5元每袋,共计210元;2022年10月8日同时购进了三箱36瓶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单价为4元每瓶,共计144元;2023年1月3日购进了5袋京隆拿破仑蛋糕,单价为8元每袋,共计40元;京隆拿破仑蛋糕截止到2023年2月15日共销售了3袋(过期之前);雪花勇闯天涯啤酒截止到2023年2月14日共销售了34瓶(过期之前);汤 达 人韩式牛肉汤面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共销售了58袋(过期之前),剩余2袋超过保质期的京隆拿破仑蛋糕、2瓶超过保质期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2袋超过保质期的汤 达 人韩式牛肉汤面,于2023年3月20日销售(过期之后)。该案违法货值金额38元,违法所得38元。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其他销售超过保质期产品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3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2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