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东健种养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2021年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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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电市监处罚〔2023〕428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的登记成立日期为2018年6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事人在期限内未报送2021年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东健种养专业合作社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3440904MA51TR3G91----------陈*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0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10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