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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崇福利民卫生用品厂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被罚款21000元

2023-08-21 17:04: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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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1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涉及桐乡市崇福利民卫生用品厂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处罚日期备注
1浙药监处罚〔2023〕7号桐乡市崇福利民卫生用品厂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桐乡市崇福利民卫生用品厂9133048373203859XJ胡永明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规格型号:非无菌型:耳带式17.5×9.5cm;批号:20230216)经依据浙械注准20162140148《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结论为:“通气阻力”项不符合规定。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18日共生产涉案产品56400只,涉案产品未销售,赠送2200只,抽检消耗200只,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7025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规格型号:非无菌型:耳带式17.5×9.5cm;批号:20230216)54000只。 2.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21000)。
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之内缴纳罚款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07-21/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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