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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发元素美发店的行政处罚信息 穗海南石(消)委行罚决字〔2023〕第0154号

2023-08-21 15:02: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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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海南石(消)委行罚决字〔2023〕第0154号】,涉及广州市海珠区发元素美发店。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发元素美发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101MA5AKLQ4X5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潘俭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海南石()委行罚决字〔2023〕第015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3731日上午,南石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到广州市海珠区南景街55号广州市海珠区发元素美发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美发店内阁楼设置了生活房间,并配置了床铺、夏凉被、冰箱、沙发等生活用品,经营与住宿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做防火分隔,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8

处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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