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阜阳市远东航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127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阜阳市远东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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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港罚[2023]0127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 |
违法事实: | 2023年04月10日1219时,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鄱阳湖老爷庙水域电子巡航检查时发现,阜阳市远东航运有限公司经营船舶皖阜阳拖666从南昌至芜湖,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6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MB17158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