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南-K)应急罚〔2023〕17号】,涉及广州朗克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朗克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TMFP20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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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邹晓军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南-K)应急罚〔2023〕1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3年7月10日,南沙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州朗克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广州朗克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抛光机在2米内外露的传动链、传动带和齿轮等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5号令,77号令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广州朗克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5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