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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足康盛健身有限公司第一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海市监处罚〔2023〕9037号

2023-08-17 15:06: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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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足康盛健身有限公司第一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03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足康盛健身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5000196E
工商注册号11010801225109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薛**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7月27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8号4幢平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用于经营的一台品牌为永杰,型号为“HY-828D”的电子计价秤无计量强制检定合格证,经调查,该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没有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当事人在检查当日后,对涉案计量器具在《北京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公共服务系统》上进行了报检,并于2023年08月02日对涉案计量器具进行了送检;经检定,涉案计量器具结论合格。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版》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6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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