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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宝通创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8000元

2023-08-15 11:20: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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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塘厦)应急罚〔2023〕54号】,涉及东莞市宝通创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被罚款28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宝通创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75X5NX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练如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塘厦)应急罚〔20235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部分分租单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缺少应急灯;货梯缺少警示标志,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28000元(贰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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