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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关于遂溪县遂城明如副食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遂市监附处罚[2023]20号

2023-08-14 16:2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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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遂城明如副食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遂溪县遂城明如副食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3MA50BMLT7G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庞**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034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附处罚[202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自2014年4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起至2023年8月1日检查时止,所经营的副食店照常营业。当事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2022年度)年度报告,由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4日录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贰仟(2000)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1
公示截止期2026-08-11
处罚机关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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