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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康凝永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技管市监处罚〔2023〕270号

2023-08-14 14:4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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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康凝永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技管市监处罚〔2023〕27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康凝永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711TY6N
工商注册号11040003503749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胡**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1、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举报人提供的支付凭证、视频证明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4、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米花糖”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蒜味肠”,货值为:11.9元,违法所得为:11.9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9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1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0
处罚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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