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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铎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8-14 14:42: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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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铎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7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铎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L74676444X
工商注册号11011560433491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李*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5日由北京孔杨晨曦硕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8日,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3.5g的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和1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保质期:10个月,净含量13.5g绿箭口香糖,规格均是20包/盒,进价分别为2.1元/包、1.1元/包,售价分别为3元/包、2元/包。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售出11包,其中4包于2023年3月27日售出,售出时超出保质期;未售出9包,被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发现时已超出保质期。绿箭口香糖售出6包,售出时未超过保质期,未售出14包,被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发现时已超出保质期。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67元,共获违法所得12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8日,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3.5g“的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9包、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保质期:10个月,净含量13.5g“绿箭口香糖”14包;没收违法所得:12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0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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