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曝光!南京通报2起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案例

2023-08-11 21:59:24 南京市场监管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图片

案例一

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APP发布“齐老师10年公考经验,辅导成功上岸学员2000+”、“面试1V1,拥有90%的通过率”等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在自有官网滚动播放和部分学员的聊天记录“公考都在你们班上岸”、“超第二名五分”,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宣传该培训机构老师“从事考官考务工作二十年”、“曾就职于国家某部委”等虚假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属广告违法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合并处罚41000余元。

案例二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高XX[研界地位]教育部考试中心,考研政治考试大纲配套教材和题库的总主审与总主编、南京学信考研政治教研组专家顾问”,“朱XX考取院校:南京林业大学,考研总分:383,政治:67;英语:65;数学二:121;专业课:130”等广告内容,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属广告违法行为。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7500元。

下一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校外培训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对校外培训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平坝 ...

  • 全球首个陆上商用模块化小堆“玲龙一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电子商务孵化中 ...

  • ​浙江省金华市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零 ...

  • 江苏金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接到的国内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