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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同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罚1万

2023-08-11 17:3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中同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了解,该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到4月4日期间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中同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中同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4419.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云珍。经营范围包括谷物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食用菌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含油果种植;香料作物种植;中草药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蚯蚓养殖;休闲观光活动;露营地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早年该公司曾有过3次被执行人记录,今年2月至4月,涉及三起法律诉讼,案由分别为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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