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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鸿达佳富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2023-08-10 16:58: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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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鸿达佳富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89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鸿达佳富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L78D9N
工商注册号11011402740456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徐**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6月6日,当事人销售小龙虾的过程中,按照自行称重15斤,每斤20元的结算量收取市民300元。经查证,此次交易活动中小龙虾实际量12斤7两,与结算量15斤相差2斤3两,其负偏差2斤3两(1150g)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4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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