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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被罚款60000元

2023-08-09 16:3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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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23MA4UKG0H3M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执三处罚〔2023〕1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6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8
公示截止期2026-08-08
处罚机关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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