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门市监处罚〔2023〕2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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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MABYN1PH4C |
工商注册号 | 110109034463451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吴*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
违法事实 | 你公司在经营场所销售的老厨五香牛肉干,价签显示规格为68克,但实际产品标签显示规格为50克,价签与商品的标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该商品于2023年4月8日购进了5袋,每袋进价为8.6元/袋;截止案发当日(2023年05月05日),共销售了3袋,销售价格为13.8元/袋,违法所得为41.40元。且该食品有进销货记录和《检验报告》,执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另查,你公司在销售鸡蛋和素菜的区域免费提供了塑料购物袋。 | |
处罚依据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0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0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