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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267号

2023-08-09 16:23: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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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26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BYN1PH4C
工商注册号11010903446345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吴*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你公司在经营场所销售的老厨五香牛肉干,价签显示规格为68克,但实际产品标签显示规格为50克,价签与商品的标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该商品于2023年4月8日购进了5袋,每袋进价为8.6元/袋;截止案发当日(2023年05月05日),共销售了3袋,销售价格为13.8元/袋,违法所得为41.40元。且该食品有进销货记录和《检验报告》,执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另查,你公司在销售鸡蛋和素菜的区域免费提供了塑料购物袋。
处罚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3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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