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对深圳市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水政(宝安)罚决字〔2023〕第7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Q3YA7E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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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水崧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水政(宝安)罚决字〔2023〕第7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水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需要向排水设施排放的,应当在排放污水前向区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排水设施排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 ||||
处罚依据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办理许可手续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手续,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本单位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5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