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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七家二号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昌市监处罚〔2023〕829号

2023-07-26 16:25: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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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七家二号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82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七家二号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76627897E
工商注册号110114016141246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蔡恩辉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未标注生产日期及批号的好喜欢HAOXIHUAN牌 规格型号:Size:24cm 不锈钢盆产品,系当事人从长期供货方北京迪普洛科技有限公司进货,进货了20个,进货价为16.95元/个,除了备用样品3个外,均已销售,销售价为标价即19.5元/个。 故认定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0个×19.5元/个=390元,违法所得为(20-3)个×(19.5-16.95)元/个=43.3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80元;没收违法所得:43.35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07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018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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