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吴川市黄坡李彪车行,该车行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销售电动两轮摩托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吴川市黄坡李彪车行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83MA5747DX6C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3910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吴市监黄处罚〔2023〕3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销售电动两轮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销售电动两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322元; 2、罚款5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2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0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20 | ||||
处罚机关 |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