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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一配镜中心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被罚款1万元

2023-07-12 16:47: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来宾市某配镜中心因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擅自经营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被来宾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责令立即改正,并公开曝光。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来宾市某配镜中心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执法行动中,发现在该中心经营场所南面货架上摆放有“镜特舒®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13盒,外包装标注产品注册号:国械注进20193161946;规格:120ml;生产批号:111915;生产日期:2019-11;失效日期:2023-10;对应价格牌标价98元。“镜特舒®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在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将上述涉案的医疗器械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医疗器械。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扣押涉案的医疗器械。

当事人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被扣押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万元。(廖胜华 鲁利军)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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