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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90000元

2023-07-04 16:0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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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28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51322852Q
工商注册号11010600575606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薛*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正在使用的丰台区星河苑小区1号院机械式停车设备78组(1036个车位)机械式停车设备涉嫌未经定期检验。星河苑小区1号院、2号院机械式停车设备于2006年11月安装完毕,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23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下,一直正常使用。当事人使用1号院机械式停车设备时间为2006年11月至2023年3月21日,当事人使用2号院机械式停车设备时间为2006年11月至2022年7月。又查,本小区2号院共计66组(925个车位),于2022年7月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0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03
处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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