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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鸿运昌兴贸易中心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28 10:4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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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鸿运昌兴贸易中心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45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兴市监处罚〔2023〕145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鸿运昌兴贸易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115MA00D6Q85B

工商注册号

110115600907800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苌凤云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1月04日通过北京福乐行商贸有限公司处以每箱40元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2022年09月02日,保质期180天,净含量:500毫升的“勇闯天涯雪花啤酒”一箱,一箱共12瓶,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京福路南大红门7号的店内销售;自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2月26日,共销售”勇闯天涯雪花啤酒“9瓶,2瓶于2023年3月22日举报人所购买,另一瓶由商家下架,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销售价格是6元,违法所得12元;

处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雪花勇闯天涯啤酒”1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21

处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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