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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仁德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28 10:39: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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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仁德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2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市监处罚〔2023〕12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仁德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10111560352346C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吴宗龙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六条

违法事实

经查,北京仁德医院在百度APP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六条。广告制作费用3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1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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