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洁希亚干洗店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4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兴市监处罚〔2023〕1444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洁希亚干洗店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MAC9EJWJ4C |
工商注册号 | 110115035351600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江红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3年03月24日,当事人委托北京奇峰盛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了含有“100元/20双运动鞋特惠洗”以及“99.9元/10件羽绒服特惠洗”两项开业活动内容的宣传单,当事人与制作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与协议,支付制作人页面广告制作费用为280.00元。当事人发布于经营场所附近社区宣传区域,其宣传单明确注明活动期限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日”,并未发布其他限制使用条件,2023年03月29日17点,当事人通过朋友圈渠道发布通知,限量300张卡已售罄,开始对外停止上述优惠活动,拒绝提供传单所宣传服务,与宣传单所发布有效期限不符。以上有当事人营业执照、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举报单等证据佐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4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84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6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16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